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,着力营造公平公正、诚信守法、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。根据抚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,现将抚州市第十二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
一、临川区腾桥粮食储备库围墙工程项目串通投标案
临川区腾桥粮食储备库围墙工程项目于2025年2月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挂网采购。经审查发现,福建兴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“信用中国”截屏与江西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存在重合,串通投标行为属实。2025年9月8日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建兴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江西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,分别处罚款人民币7937.18元。
二、资溪县2022年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违法发包案
2025年9月,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接到资溪县2022年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问题线索。经调查核实,资溪县和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将资溪县2022年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直接发包给有关施工单位施工,存在违法发包行为。2022年10月,资溪县和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又对该项目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。2022年11月18日,江西揽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西桥设计有限公司(联合体)中标该项目。资溪县和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改正,违法行为于2022年11月18日终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六条,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至违法行为发现时已超过二年,不予行政处罚。
三、崇仁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、院长邹凯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案
2015年至2025年,邹凯在担任崇仁县人民医院“一把手”期间,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、医疗设备采购、药品采购等,收受相关业务承包人财物。邹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5年7月,邹凯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,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,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。市县(区)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提高认识,突出问题导向,加大监管力度,补短板强弱项,不断创优抚州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。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,切实树立自律意识,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,诚实守信,不逾越底线,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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